近期,天津、河南、浙江等地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相关工作会议,传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现场会有关精神,通报全省(市)普查工作进度,总结普查经验,梳理下一步普查任务,明确重点分工,为进入普查新阶段打好基础。
天津
近日,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通报全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普查第二阶段新发现文物调查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玲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四普”工作走深走实。按照新发现文物“四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围绕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细致调查,根据天津市历史文化资源特点开展六项专题调查,全力压紧压实现阶段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要强化组织保障,有效发挥全市普查办协调机制作用,整合优势力量,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尽快体现工作成效。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国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和“两个一律不得”要求,确保不漏一处。要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好依法普查的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会议听取天津市普查办关于全市“四普”进展情况的汇报,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资源局、和平区、蓟州区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各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普查办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市普查办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河南
日前,河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推进会在郑州召开。会议传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现场会有关精神,通报全省普查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对全省“四普”面临的形势任务作分析研判,对当前的普查重点任务进行再部署。
会议指出,“四普”实地调查工作已到了攻坚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科学研判全省“四普”面临的形势任务,在总结实地调查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聚焦“三普”文物复查、新发现文物、消失文物核准确认、数据审核上传等方面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找准差距,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升,确保“四普”实地调查最后阶段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要凝心聚力把握好普查关键节点,全力推进当前重点普查任务。一是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各级普查机构要扛起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坚决完成好普查任务。二是加大新发现工作力度。要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原则,加强对专项工作指引的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三名”历史建筑、区域考古调查成果、集中连片重点区域、太行古陉道等专项调查。三是做好消失文物核准确认工作。要加强对消失文物核准规范的学习运用,结合专家审核,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对消失文物逐处审核。四是加快数据审核上传。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上传数据,充分发挥平台与专家作用,做好内业数据审核工作。五是探索建立激励制度。河南省文物局将着重考虑对新发现数量较多的地市进行支持,同时,鼓励各地市进一步拓宽资金支持渠道,为新发现文物的保护管理和优秀区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助力。六是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各地要提前做好风险研判,落实落细文物安全责任,守好文物安全底线,保证实地调查期间普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会议通报了全省“四普”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四普”重点工作,濮阳、南阳、郑州、平顶山、驻马店、鹤壁等地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河南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四普”办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省普查办有关工作人员、包市专家参加会议。
浙江
近日,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会议传达部署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现场会有关工作要求,通报全省“四普”工作成效,聚焦“三普”复核、新发现文物调查、消失文物核准确认等方面成果,深入剖析浙江省“四普”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议强调,浙江“四普”工作已进入实地调查攻坚收尾阶段,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应保尽保,对国家、省级下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类型新发现线索做到逐一核查;要切实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消失文物核准确认工作;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途径,努力形成系统性整体性保护文物的良好局面。
会上,绍兴市、衢州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浙江省“四普”办综合协调组负责同志部署全省“四普”专题调查工作要求。浙江省11个设区市“四普”办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组负责人、省“四普”办各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